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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一次关键行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31日公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面向今后5年,提出51条具体行动举措。这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列出了路线图。

  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运转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有与之相匹配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作为支撑。推出行动方案,正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务实举措。

  “高标准”高在哪?行动方案中提到的16个字很重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这本身就体现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更加强调制度的完备性、更加强调公平竞争、更加强调政府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性。

  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是这份方案的一大特点。行动方案着力从制约市场体系发展最突出、群众反映最迫切、社会各界最关注、市场监管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入手。比如,方案明确提出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等行动。又如,针对各种坑蒙拐骗、消费者维权能力弱现象,方案提出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举措。

  这份方案,关键打在“行动”二字上。围绕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等五个方面,方案一揽子提出51条具体行动举措,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行动路径和推进方式,以5年为一个行动周期,压茬动态调整具体行动,努力做到有行动、可行动、能行动,行动能落地、能见效。

  诚如此言,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知道和做到之间的距离。行动方案重在行动。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方面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切实行动,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做好这项事关全局的系统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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