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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再深化,这份落实指南请收下

来源:国资小新



4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专题推进会,通报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并就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更好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新形势新要求作出部署安排,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改革任务精准推进、落实到位。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按照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全面完成功能界定与分类。各地也都结合实际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更加清晰,与市场经济融合更加深入。


会议强调,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一个抓手、四个切口”的要求,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要更加强化功能分类意识、深化功能分类内涵、细化功能分类要求,根据功能分类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企业的改革发展主攻方向。各类国有企业都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增强企业活力。商业一类企业要聚焦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提升资本回报、质量效益,全面推进市场化、国际化,勇当市场竞争的引领者。商业二类企业要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完成重大专项任务,争做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的担当者。公益类企业要聚焦保障民生、服务社会,高效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好优质服务的提供者。


会议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聚焦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针对本企业、本地方在分类改革中的短板弱项,逐项整改、完善和加强,务求更加科学精准地实施分类管控、分类考核、分类监管。要鼓励基层企业主动试、大胆闯,以功能分类为主,结合其他分类方式,灵活有效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改革的精准性。要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既要关注不同类别企业的差异,又要把握不同类别企业的共性要求,加强改革的政策统筹、进度统筹和效果统筹,协同推进各类企业以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

国资委有关厅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中央企业改革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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