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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国资国企改革政策与实践动态

 

 

博尔森咨询对2021年4月份中央层面及地方层面国资国企改革政策与实践动态进行了梳理。

 

政策方面,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州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指导意见》。

 

实践方面,国资国企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迅速;中央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国资国企布局优化,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并被列入国企名单;国资监管进展显著,13家网络金融平台被金融监管部门约谈,国资委对加强平台企业金融监管、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地方层面,浙江发布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方案,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广西、江苏和山东等地多项国资国企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攻势走深走实。

 

 

一、政策方面

 
01、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资产负债率高于国资委管控线、连续3年经营亏损且资金紧张的子企业,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操作主体开展投机业务或产生重大损失风险、重大法律纠纷、造成严重影响的,业务资质应当暂停,风险处置及整改完成后,需恢复开展业务的,报集团董事会重新核准。

 

《通知》要求,要强化业务准入审批。中央企业集团董事会负责核准具体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子企业(以下简称操作主体)业务资质,研判业务开展的可行性,确定可开展的业务类型,不得授权其他部门或决策机构审批。

 

业务可行性论证应当包括: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必要性,应当基于降低主业范围内的实货风险敞口而开展,具有客观需要。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制度完善性和内控体系完整性、有效性,应当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涵盖部门职责、审批程序、交易流程、风险管理、定期报告等内容。

 

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性,应当建立相应的风险识别、监控、处置、报告、应急处理等机制。机构、岗位设置合理性,应当做到前中后台岗位、人员相互分离,并建立定期轮岗制度。人员配置完备性,交易及风控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等,无不良从业记录。

 

财务承受能力适当性,应当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核准事项应当明确操作主体的交易品种、工具、场所等。品种应当与主业密切相关。工具应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应当优先选择境内交易场所。集团未经营相关境外实货业务的,不得从事境外金融衍生业务。

 

商品类衍生业务原则上应当仅开展场内业务,确需开展场外业务的,应当进行单独风险评估。集团内实行专业化集中管理、同类金融衍生业务由统一平台集中操作的企业,应当从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清晰界定委托企业与平台企业的风险管控责任、盈亏承担方式。如果委托企业是盈亏承担的主体,则委托企业及平台企业都应当取得业务资质,对委托企业的资质核准,重点审核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制度完善性、财务承受能力适当性以及与平台企业的风险管控责任界定明晰性等。

 

《通知》指出,要加强年度计划管理。各中央企业应当明确集团层面金融衍生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相关决策机构,负责审批操作主体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应当与操作主体财务承受能力、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年度计划的审批内容应当包括:年度实货经营规模、年度保值规模、套期保值策略、资金占用规模、时点最大净持仓规模、止损限额或亏损预警线等。年度计划不得随意变更。如遇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企业经营计划变更等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通知》指出,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各中央企业集团应当建立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集团范围内所有业务进行每日监控,建立健全风险指标体系,实现在线监测和预警。仅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且开展频次较低、业务规模较小的集团,可不单独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采取有效手段监控业务风险。开展商品类衍生业务的操作主体,应当建立金融衍生业务信息系统,覆盖业务全流程,嵌入内控制度要求,实现“期现一体”管理,具备套保策略审批、交易信息记录、风险指标监测、超限额或违规交易预警等功能。已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中央企业应当加快推进各层面信息系统建设,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年内建成上线。新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中央企业应当将信息系统建设作为必备条件。

 

《通知》强调,要严格备案报告制度。国资委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与有关监管部门探索建立交易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预警,对于发现的问题,将进行提示、通报、约谈、问责等。其中:对于业务可行性论证不充分的,将提示董事会重新核准业务资质;对于信息系统未按时建成上线的,将要求企业增加报告频率或提示董事会缩减业务规模;对于开展投机业务,存在超规模、超品种、超限额以及未经资质核准开展业务等违规交易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资料来源:国资委)

 

 

02、广州市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州市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基于数字化转型对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核心竞争力提升、监管效能提高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提出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转型主线,以“上云用数赋智”为重点突破口,全力打造“三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智慧国资系统、一批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一批竞争力强的重点数字化产业和企业,推动国资监管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国有数字经济规模和质量明显增强。

 

《指导意见》提出六方面转型措施:一是健全完善智慧国资系统,推动“一云一网一中心一平台”建设;二是做好企业数字化转型部署,要求各企业研究制定业数字化转型规划,推动数字化与业务深度融合,建立数字化转型对标机制;三是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包括推进生产制造自动化智能化,运用数据要素重塑商业模式,打造行业领先的转型样板;四是大力培育数字化产业,即超前布局前沿新兴产业,参与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国企数字化产业生态圈,着力打造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平台;五是全面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主要从构建数字化管理体系及加强安全管理防护两方面着手;六是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化,包括提升数据的生产供应能力,深挖数据要素价值。

 

《指导意见》还从组织、联盟、人才三方面,强调对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支撑,即加强数字化转型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数字化转型联盟作用,加强数字化人才培育。(资料来源:广州市国资委)

 

 

二、实践方面

 

03、国资布局优化

 

  中央层面:国资委组建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委关于组建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新组建的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列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

 

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是首家注册落户雄安新区的中央企业。韩正来到公司拟选址地块,听取公司在雄安新区业务落地及建设设计思路等情况汇报,见证公司与雄安新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协议,并为公司揭牌。他表示,希望公司打造成中央企业标杆,为雄安发展、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值得关注的是,叠加3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官宣”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这意味着截至目前,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数量将重新调整至97家。

 

由于中国卫星网络集团除通信属性外还涵盖航空属性,翻看国资委最新97家央企名录中,已经有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航天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中国航空集团、中国商用飞机、中国民航信息集团、中国航空油料集团、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加上日前成立的中国卫星网络集团,已经有10家航空属性央企,占比超过十分之一。

 

近年来,随着卫星“轨道革命”的全面深化以及小卫星系统、技术的快速演进,低地球轨道(LEO)卫星部署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通信卫星领域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低轨化”分布特征。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首次明确将卫星互联网纳入新基建信息基础设施的范畴。业界认为,这意味着卫星互联网发展被纳入国家战略,迎来重大发展机遇。(资料来源:国资委、新华社)

 

 

04、国资国企改革方案

 

  中央层面:国企将按功能分类深化改革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专题推进会。近年来,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按照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全面完成功能界定与分类。各地也都结合实际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更加清晰,与市场经济融合更加深入。

 

会议强调,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一个抓手、四个切口”的要求,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要更加强化功能分类意识、深化功能分类内涵、细化功能分类要求,根据功能分类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企业的改革发展主攻方向。各类国有企业都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增强企业活力。

 

商业一类企业要聚焦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提升资本回报、质量效益,全面推进市场化、国际化,勇当市场竞争的引领者。

 

商业二类企业要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完成重大专项任务,争做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的担当者。

 

公益类企业要聚焦保障民生、服务社会,高效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好优质服务的提供者。

 

会议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聚焦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针对本企业、本地方在分类改革中的短板弱项,逐项整改、完善和加强,务求更加科学精准地实施分类管控、分类考核、分类监管。

 

要鼓励基层企业主动试、大胆闯,以功能分类为主,结合其他分类方式,灵活有效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改革的精准性。

 

要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既要关注不同类别企业的差异,又要把握不同类别企业的共性要求,加强改革的政策统筹、进度统筹和效果统筹,协同推进各类企业以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资料来源:大风控、人民日报)

 

  地方层面:浙江发布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方案

 

浙江省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推进会

 

4月16日,从浙江省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推进会上获悉,《浙江省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正式发布。《行动方案》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依托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打造“产业大脑”,全力推动国资国企业务数字化、数字业务化双轮驱动,助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悉,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浙江省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和关键任务,围绕浙江数字化改革“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浙江数字化改革各项具体要求,深度融入浙江“1+5+2”数字化工作体系及五大综合应用系统建设。

 

此次《行动方案》以高质量项目建设为依托,到2025年底,浙江国资国企要力争打造20个以上产业数字化示范项目、10个以上数字产业化示范项目、20个以上数字化管控示范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行动方案》以应用为导向,坚持业务驱动,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为牵引,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

 

冯波声表示,各国资国企要积极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构建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核心枢纽”,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要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加强与科研院所、央企民企创新合作,深化产学研对接,全力打造省级国有科创服务投资平台,组建国企创新联盟,形成更多创新联合体。

 

此外,针对目前国资监管和国企管控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浙江将大力推进数字化监管建设,尽快建成“口径统一化、组织扁平化、操作规范化、运行制度化、流程透明化、数据阳光化、管理集中化”的浙江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提升场景数化能力、数据治理能力、技术运用能力、架构重塑能力,加快内控体系建设。(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地方层面:北京发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出一系列新举措

 

《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近日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方案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首都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方案提出,要通过混改深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分层分类开展混改,把上市作为主要形式到2022年力争每家竞争类企业至少控股1家上市公司,竞争类企业资本证券化率提升到60%以上。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

 

方案还提出,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经理班子成员达到一定数量。同时,大力推行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

 

针对国企激励机制不足的“痛点”,方案提出,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用足用好股权和分红激励、股票期权、超额利润分享等各种措施。积极探索企业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鼓励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国企,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实施跟投。

 

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方案表示,要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大力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形成更加开放、协同的创新体系。国企将加强与央企合作,争取重大产业和创新项目在京落地。加强国有企业与中关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推动国有企业优先采用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开放应用场景,主动参与“三城一区”建设。聚焦“高精尖”产业,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落实攻坚任务“揭榜挂帅”机制,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在城市出行、科技冬奥、智能工厂等领域推出不少于100个新应用场景,加强科技成果在京转化落地。

 

把握新发展脉搏,全力服务保障首都发展,方案也对北京国企提出新要求。方案提出,北京国企需要肩负起服务“两区”建设、培育数据交易市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的责任。在北京城市更新方面,方案要求,国企闲置的土地、房屋资源要加快盘活利用,一批老旧厂房和低效楼宇也将改造升级,做好工业遗存保护利用。同时,鼓励国企利用五环内和城市副中心的土地空间,优先引入补齐产业创新和城市功能短板的设施项目,五环以外土地空间优先用于高端制造项目。国企还将深度参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让老小区重现生机。

 

作为服务社会民生、保障城市运行的“顶梁柱”,按照方案要求,国企还将加大交通、水务、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优化地面交通线网,开通轨道新线,方便市民出行。同时,支持国企积极参与保障房、人才公租房及养老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改善市民生活条件。(资料来源:北京日报)

 

  地方层面:《青岛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作战方案3.0版》印发,今年国有资产力争超过五万亿元

 

日前,青岛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指挥部印发了《青岛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作战方案3.0版》。从1.0版全面启动实施“强企发展”“开放创新”“依法监管”“稳增提质”四场硬仗,到2.0版不断深化,3.0版方案将实施“双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攻势走深走实,抓好重点改革项目和重点投资项目两张清单50项重点工作,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以改革创新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青岛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作战方案3.0版》印发,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家队伍、国有资产监管、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等方面工作

 

通过3.0版方案的实施,青岛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要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积极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积极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积极成效。力争实现市属企业全年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税三项指标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全市市域国有经济资产规模迈上五万亿元新台阶,进一步发挥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顶梁柱”和“压舱石”作用。(资料来源:国资智库)

 

  地方层面:陕西省印发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年底前完成70%以上改革任务

 

陕西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宣贯会

 

近日从陕西省国资委获悉:《我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实施,《方案》涉及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等8个方面的41项重点改革任务,是今明两年陕西省国资国企工作的主题主线。

 

《方案》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提出了“三个明显成效”的改革目标,即在全省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板块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市场化改革、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8个方面提出重点改革任务,是方案的主体。第三板块重点强调了改革的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工作。

 

陕西省国资委将建立健全国企改革督办系统、进度跟踪和考核评估机制,将省属企业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等情况,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挂钩,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革任务的70%以上,2022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改革任务。(资料来源:央广网)

 

 

05、区域性综改试验

 

  中央层面:区域性国资国企综改试验取得积极进展

 

深化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媒体通气会

 

3月30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有关情况。

 

截至目前,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共有两批7个地区入选。第一批综改试验已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第二批综改试验高质量起步。综改试验区结合实际,努力形成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模式,可为全国改革探索经验、闯出新路。

 

2019年7月,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上海、深圳作为首批综改试验区,同时,选择沈阳开展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工作。

 

2020年12月,又决定将杭州、武汉、西安、青岛四地列为第二批综改试验区。同时,为加大对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支持力度,将沈阳改革专项工作提升为由辽宁省委、省政府领导,涵盖沈阳市域范围和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的综改试验。

 

上述地区之所以入选,是因为国有经济基础较好、改革意愿强烈、改革创新氛围浓厚,并承担着服务相关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的使命。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也基本覆盖了我国的东西南北中。

 

国企改革已步入攻坚期,一些综合性难题难以通过单项改革得到解决。开展区域性综改试验,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国资体制改革完善的牵引作用,带动区域范围内国企改革;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基础关键领域改革的协同联动,凝聚政策合力。

 

实践表明,第一批综改试验在完善体制、优化结构、激发活力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推动了非公经济发展,实现了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第一批综改试验在推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更加成熟定型上打造了样板,有力推动了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上海实行“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直接监管企业资产、营收、利润占比均超过90%;搭建金融、运营和投资3个平台公司,初步形成“1+3+N”国资监管架构;同步开展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考核,推动改革更加精准化;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新增投资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领域。

 

深圳深化分类授权放权力度,创新构建智慧国资监管平台,国资监管实现高效化、数字化、智慧化;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建设,立足城市国资服务功能,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以金融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国有资本格局基本形成。

 

沈阳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全面完成,实现“僵尸企业”基本出清。

 

综改试验区还将在特色改革上谋深化。作为第二批综改试验区,浙江杭州围绕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利用“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

 

武汉着力深化央地合作、增强科技创新力量,发挥国资国企在助力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疫后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西安探索完善央、省、市多方国资国企合作体系,提升国有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基础,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发展格局。

 

青岛致力于打造以国有企业家队伍建设为核心的试验模式,通过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搞活国有企业,服务城市建设发展。(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06、国有企业发展

 

  中央层面: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实现首季“开门红”

 

今年以来,中央企业延续2020年下半年以来的恢复性增长态势,生产运行平稳有序,经营效益再创新高,呈现出稳中上升、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实现首季“开门红”。突出表现在:

 

一是净利润创历史同期新高。一季度中央企业累计实现净利润4152.9亿元,同比增长2.2倍,较2019年同期增长31.1%,两年平均增长14.5%;3月当月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1807.9亿元。月度净利润已连续11个月超过1000亿元,连续9个月同比保持两位数增长。3月当月和一季度累计净利润均为历史同期最高水平。

 

二是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一季度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8万亿元,同比增长30.1%,较2019年同期增长14.7%,两年平均增长7.1%。3月当月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万亿元,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三是重点行业产销稳步增长。一季度中央企业重点产品产销两旺,与2019年同期相比呈平稳增长态势。发、售电量分别同比增长24%、24.3%,比2019年同期增长14.9%、14.3%;国内原油产量超过去年同期水平,比2019年同期增长2.1%;原煤产量和商品煤销量分别同比增长9.1%、23%,比2019年同期增长14.3%、27.2%。

 

四是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一季度中央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房地产)4978.9亿元,同比增长36.5%,较2019年同期增长29.7%,两年平均增长13.9%。

 

从这些数据来看,一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主要有几个特点:第一,增速‘快’整体延续强劲的复苏态势。一季度69家中央企业净利润是正增长,31家企业净利润同比翻番。第二,趋势‘好’一季度多数行业中央企业效益同比大幅增长。第三,质量‘优’经营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一季度中央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比2019年同期提升了0.6个百分点。第四,后劲‘足’新动能发展势头更为强劲。

 

地方层面,截至3月底,北京市属国企资产总额达到6.35万亿元,同比增长10.2%;所有者权益总额2.15万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1.28万亿元,增长9.1%。今年1至3月,北京市属国企实现营业总收入4441亿元,同比增长37.9%,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幅达18.7%;实现利润总额249.3亿元,同比大增2.5倍,比2019年同期增长3%。

 

一季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国企实现利润总额78.86亿元,同比增长1.99倍;已交税费总额70.23亿元,同比增长62.86%。工业总产值802.16亿元,同比增长43.33%,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5.50%。截至2020年底,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63万亿元,同比增长6.7%;实现营业收入1412亿元,同比增长12.22%;实现利润22.40亿元,实现扭亏为盈。湖南省全省国有企业一季度实现利润100亿元,同比增长3.1倍,两年平均增长48.8%。全省国企实现营业收入1900亿元,同比增长43.6%,两年平均增长16.7%。(资料来源:光明日报、新华网、新华社、光明网)

 

  中央层面:国家发改委回应高铁建设全面收紧,加强普速铁路

 

国家发改委回应高铁建设全面收紧,加强普速铁路

 

截止2020年底,我国铁路营业里程已达14.63万公里,其中高铁3.79万公里,“十三五”期间分别增长20.9%、91.4%,尤其是高铁发展日新月异。

 

但过于追求高铁建设,显然是片面的。3月底,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国家级铁路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优化高铁、普铁结构,严格控制建设既有高铁的平行线路,既有高铁能力利用率不足80%的原则上不得新建平行线路。

 

建设时速350公里标准的高铁,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规划建设贯通省会及特大城市、近期双向客流密度2500万人次/年以上、中长途客流比重在70%以上。

 

同时,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的建设也全面收缩,不少地市的项目纷纷叫停,比如西安。

 

4月19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我国铁路建设中暴露出片面追求高标准、重高速轻普速、重客运轻货运、重投入轻产出等问题,亟待得到妥善解决。

 

孟玮指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的六方面任务要求,主要是推动铁路建设更加科学、理性,构建分层融合、功能完善、衔接高效的现代化铁路网,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强化规划引导和约束作用,明确国家级中长期、五年发展规划和区域性铁路发展规划体系。提高既有资源利用效率,规定既有高铁能力利用率不足80%的原则上不得新建平行线路;规范城际、市域(郊)铁路发展,严禁变相建设地铁、轻轨。

 

二是合理确定标准。坚持客货并重,强化客流支撑,明确了时速350公里、250公里和200公里及以下不同速度标准铁路的规划建设条件。

 

三是分类分层建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分层落实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建设责任。

 

四是有效控制造价。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强化技术经济比选,明确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建设规划调整要求。

 

五是创新投融资体制。全面开放铁路建设运营市场,加强土地综合开发,促进铁路运输业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和适度竞争。

 

六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多渠道增加铁路建设资本金来源,建立健全铁路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孟玮表示,要坚持高速普速并举、客运货运并重、新建改建结合、东中西部统筹,全面推进川藏铁路建设,着力加强普速铁路建设,有序贯通“八纵八横”高铁通道,整体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形成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一体衔接的现代化铁路网络。(资料来源:快科技)

 

 

07、国资监管

 

  中央层面:13家网络金融平台被金融监管部门约谈,全部需持牌经营

 

4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主持约谈。

 

腾讯、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美团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星数科、360数科、新浪金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携程金融等13家网络平台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代表参加了约谈。

 

金融管理部门指出,近年来,网络平台企业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体系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但同时也普遍存在无牌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套利、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严重违规问题。此次联合监管约谈的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具有综合经营特征且业务规模较大、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暴露的问题也较为典型,必须率先严肃纠正。

 

金融管理部门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网络平台企业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对加强平台企业金融监管、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网络平台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自身存在问题,对照金融法律法规和各项金融监管制度全面自查整改。开展金融业务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本。对于违规经营行为,金融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金融管理部门针对当前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是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二是支付回归本源,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严控非银行支付账户向对公领域扩张,提高交易透明度,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是打破信息垄断,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

 

四是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依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五是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落实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两参一控”要求,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存贷款和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网络互助业务风险。

 

六是规范企业发行交易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赴境外上市行为。禁止证券基金机构高管和从业人员交叉任职,保障机构经营独立性。

 

七是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营销宣传行为和格式文本合同,加强监督并规范与第三方机构的金融业务合作等。

 

金融管理部门要求,网络平台企业要充分认识自查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严肃性。要树立严格遵守金融监管要求的合规意识、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市场意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服务意识,以让党和国家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同业尊重为目标,认真查找问题,稳妥有序抓好整改。自查整改期间,要保持企业正常经营和业务连续性。金融管理部门将与网络平台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金融管理部门表示,将始终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支持和促进平台经济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一方面,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平台企业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巩固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坚持从严监管和公平监管,一视同仁对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零容忍”,保障数据产权及个人隐私,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秩序。

 

参加约谈的企业表示,将高度重视自查和整改工作,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对标金融监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到位。在全力保证金融业务合规性和连续性的同时,将继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资料来源:大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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