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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国资国企改革政策与实践动态

 

 

博尔森咨询对2021年3月份中央层面及地方层面国资国企改革政策与实践动态进行了梳理。

 

政策方面,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实践方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发布2021年工作安排,“十三五”期间广州国资国企取得发展新成效;中国中化和中国化工集团两大央企联合重组;央企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实现转隶,中央企业煤炭去产能和资源整合基本完成;深圳市宝安区召开创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城区动员大会,发布《深圳市宝安区创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城区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政策方面
 

1、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监责〔2021〕11号)

 

  主要内容

 

文件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健全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着力推进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措施更加精准有力、效能更加系统提升、协同更加贯通联动、队伍更加担当善为,切实提高做好新阶段责任追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持续增强国资监督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为实现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坚强保障。

 

重点任务包括以下八项:

 

(一)组织开展工作体系建设“回头看”。

 

各中央企业要在上半年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自查,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改革文件相关任务再对标,从责任主体、专门制度、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二)及时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

 

对党中央、国务院关注和国资委移交的违规问题线索要加大查办力度,认真查处中央企业有关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线索,聚焦集团管控、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金融衍生品、境外经营投资等重点领域以及企业会计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风险,注重在亏损项目、法律诉讼、大额资产减值中发现违规问题线索。

 

(三)主动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核查。

 

各中央企业要在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共性问题专项核查,发挥责任追究“查得深、看得透”的优势,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营投资风险。

 

(四)研究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

 

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关于确保2021年完成70%以上改革任务的要求,做好本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制定工作。

 

(五)健全完善“3+X”项配套制度。

 

各中央企业年内要建立违规问题线索督办制度,规范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违规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对违规情形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

 

(六)探索建立管理提升建议书机制。

 

切实做深追责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以管理提升建议书为载体,发挥追责工作“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在查办违规问题线索过程中,要针对暴露出的企业管理漏洞,书面提出促进管理提升的工作建议,并将建议落实情况作为评估整改效果和问题线索办结销号的依据,以责任追究工作为“起点”,形成提出管理建议、完善内部控制、预防风险隐患的联动机制,促进企业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七)开发建设监督追责信息系统。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要求,结合责任追究工作实际,启动建设企业监督追责信息系统,替代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追责工作系统客户端。

 

(八)切实加强监督追责队伍建设。

 

中央企业在集团配齐责任追究专职人员基础上,要督促子企业配备与行业特性、资产经营规模、管理要求等相适应的责任追究专职人员。(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相关解读

 

国资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提出,各中央企业要在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自查,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改革文件相关任务再对标,从责任主体、专门制度、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及时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杜绝久查不追等“零追责”现象,切实发挥责任追究震慑遏制作用。

 

此外,通知围绕各中央企业主动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核查、研究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探索建立管理提升建议书机制、开发建设监督追责信息系统以及切实加强监督追责队伍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工作安排。

 

近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落实国企改革系列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据了解,到2020年年底,建立覆盖各级中央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的改革目标总体实现,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2、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

 

  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重点把握了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以及借鉴央企监管经验的原则,强调了4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建立风险监测识别机制。综合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精准识别债务风险突出企业并纳入重点管控范围。

 

二是建立债务风险管控机制。从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严格投资源头管理、严控隐性债务规模、规范对外担保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三是建立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从债券发行、资金使用、到期兑付、违约风险处置等债券管理全流程提出了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化解债券违约风险。

 

四是建立债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风险难题,有效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相关解读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日前表示,通过风险出清实现优胜劣汰是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任何欺诈发行、虚假披露、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都应受到严厉打击,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政府落实好监管责任,发债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投资机构切实提高风险资产的定价能力,才能够共同维护好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彭华岗介绍,虽然近期国企债券违约比例有所上升,但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违约风险总体可控。各地方国资委要把防范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作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重点关注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严重亏损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督促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

 

对于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各地方国资委要指导企业提前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定处置方案,通过债券展期、置换等方式主动化解风险,也可借鉴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风险。

 

对于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各地方国资委要指导违约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土地、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同时要努力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

 

对于已无力化解风险、确需破产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履行破产程序,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时、准确披露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资产划转、新增大额债务等重大事项,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利益。

 

在中国银行研究院院长陈卫东看来,在整体思路上,指导意见强调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既不放任自流,也不矫枉过正,体现出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科学性;在具体做法上,构建了“防风险-堵漏洞-疏通道-罚违法”的风险管控体系。

 

“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有效防范企业债务风险要从两端发力。”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刘兴国说,指导意见涵盖规范债务资金用途、推动深化改革等要求,背后的逻辑就是既要遏制地方国企盲目举债扩张的冲动,有效管控风险源头,同时也要通过深化改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风险承担与应对能力。

 

“依法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严禁恶意逃废债行为”“对于已无力化解风险、确需破产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履行破产程序”……指导意见的一系列提法,引人关注。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风险出清实现优胜劣汰是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机制,指导意见明确上述内容意味着管控地方国企债务风险仍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地方国企数量较多,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分类管控以及开展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作量不小,未来将逐步落实落地。

 

陈卫东表示,随着地方国企风险管控加强,对地方国企债券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风险管理与违约处置等相关工作将加快推进。长期看,随着地方国企违约潜在风险逐渐得以排查清理,信贷资源配置将更加市场化,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实现健康稳定发展。(文章来源:新华网、经济日报)

 

 

二、实践方面

 

3、国企改革成就与计划

 

  中央层面:国资委改革局2021工作安排

 

一. 持续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一是通过召开推进会等方式,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地加快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确保年底前完成收尾工作。二是稳妥推进央企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三是研究制定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操作性文件,细化操作流程,稳慎推动实施。四是指导中央企业推进改制上市工作,提高资产证券化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二. 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落实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工作推进会,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二是出台关于完善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性文件,适时修订《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百问》。三是指导企业全面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决策清单,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制度体系。四是推动中央企业规范二级子企业董事会设置,实现应建尽建。深化集团层面董事会职权试点,出台操作指引,全面推进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五是研究制订中央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指导中央企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授权行权机制。
 
三. 扎实推动布局结构调整优化。
 
一是稳步推进化工、钢铁、信息等领域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指导企业聚焦国家战略积极稳妥开展并购工作。二是适时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做好油气管网资产重组收尾,做好新中央企业划转接收等工作。三是支持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进一步整合资源,培育竞争力强的医疗健康集团。深化中央企业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
 
四.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一是研究制订《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导11户中央企业深化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扎实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研究完善中央企业对标指标体系,选树一批优秀管理标杆,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促进重点领域管理提升。深化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加强总结评估,组织开展“回头看”。四是健全中央企业压减工作长效机制,提升采购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参股经营投资管理。
 
五. 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
 
一是聚焦深化授权经营、深化治理提升、深化机制创新和深化结构调整等重点任务,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制定改革要点和具体措施等方式,指导和督促投资公司加大改革力度,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交流机制,及时总结评估,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三是落实《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动态调整授权放权清单,赋予企业更多权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六. 全面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做好“三供一业”、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收尾工作。二是适时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巩固改革成果。三是研究制订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四是协调推动在京中央企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稳妥有序组织实施。
 
七. 推进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指导督促有关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二是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东北地区国有企业经验做法。三是推动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等重点项目落地,开展东北地区国有企业专题培训。四是开展央地企业“一对一”交流协作,增强央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有效协同。五是指导督促鞍钢、中国一重等5家企业深化综合改革试点。(文章来源:改革局)
 

  地方层面:广州国资国企“十三五”发展成就

 

广州

 

一. 国有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成效明显

 

2016至2020年,广州市属国企主要指标保持快速增长。资产总额年均增速12%,净资产年均增速13%,营业收入增长9%,利润总额增长6%。

 

截至2020年底广州市区国企资产总额为4.64万亿元,为2015年末的1.8倍,净资产1.22万亿元为2015年末的2倍。2020年实现9490.9亿元营业收入,722.6亿元利润总额。

 

“十三五”期间平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6%,比“十二五”期间平均水平高3个百分点。

 

二. 国资国企改革系统深入

 

构建新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政策体系,2018年出台《关于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 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深改委会议原则通过。
◆ 出台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加大授权放权力度。
◆ 打造“两类”公司、“双百企业”5家,广汽制度改革专项评估A等级。
◆ 累计推进500多个国企混改项目,引进非公投资者1.6万余户,涉及投资额800多亿元。
◆ 二级及以下企业近六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 广汽集团层面完成职业经理人改革。
◆ 区属国企普遍试点市场化选人用人。
◆ 9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试点。
 

三. 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升级

 

◆ 实施19户企业重组整合。
◆ 打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五大特色产业。
◆ 加快推进聚龙湾项目、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等建设。
◆ 积极参与大湾区建设,广州工控牵头组建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产业投资集团,广药集团设立澳门总部。
◆ 累计完成国有僵尸企业875户,基本完成出清任务。
◆ 全面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维修改造23万余户。
◆ 100%完成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23.6万人。
 

四. 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成效明显

 

◆ 资产超万亿企业1家、资产超千亿企业9家、营收超千亿企业2家、世界500强企业1家、中国500强企业9家、中国制造业500强4家、中国服务业500强13家。
◆ 广汽集团列“世界500强”第206名,比2015年上升156名
◆ 广药集团连续9年蝉联中国制药企业百强榜第一位
◆ 珠江钢琴集团钢琴产销量连续20年居全球首位
◆ 建筑集团综合实力居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之首
◆ 无线电集团连续32次跻身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榜单
◆ 越券集团是内地资产规模最大的地方驻港企业
 
五. 国有资本运作扎实高效
 
◆ 8家新增(含收购)上市公司、31家全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1家(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或定向增发,涉及资金约600亿元。
◆ 拥有国资国企创新基金等114支国资基金,合计投资项目684个。
◆ 越秀集团发行100亿元优先股引入工商银行。作为第二大战略股东,出资30亿元重组辉山乳业。
◆ 广州城投集团出资100亿元参与南航股权多元化改革。
◆ 广州工控收购山河智能、金明精机2家上市公司及多家产业链相关企业。
 

六. 国企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 市属国企研发投入至147.5亿元,年平均增速16.2%,研发强度上升至3.22%。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69%,比2015年提高23.4个百分点。
◆ 截至2020年底,累计组建各类技术和工程中心516个(其中国家级39个),比2015年增加204家。
◆ 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58家,比2015年增加150家,高企数量占比约8%。
◆ 拥有科技人员超4.1万人,建立了12个院士工作站,聘请中外院士40名。
 

七、国企保障支撑作用更加坚实

 

广州港集团完成省内8个港口资源整合,广州港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居世界第四、第五(内贸集装箱居全国第一)。广州地铁建成开通531公里地铁线路,客流强度全国第一,运能利用度全球第一,承接珠三角城际铁路运营管理。2020年,215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1435.7亿元,约占全市1/4。国资收益上缴比例从2016年的25%增加至30%。
 
“十三五”期间累计上缴税费和国资收益3260.2亿元,承担广州市98%的生活垃圾处理、89%的公共交通出行及大部分的天然气和自来水供应及污水处理。承载广州市域高快速路78%的通行量、85%的货运量。共投入帮扶资金88.57亿元,承担3省5市181条村扶贫、31村乡村振兴及产业帮扶等任务,全面完成精准扶贫目标任务、脱贫率达100%。
 
疫情期间,全市国企减免租金19.3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万余户,减免路费21.84亿元。广州银行、广州农商行累计向防疫企业及受困企业发放贷款1000多亿元,惠及企业9000多户。
 
八、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坚强有力
 
◆ 创办全国首个国企党建学院。
◆ 全国首创覆盖国资系统的党建工作全网运营模式。
◆ 率先在全省国资监管机构专门设立企业党建处。
◆ 监管企业全部建立党委,基层党组织3798个、党员6.6万人,20家市管企业成立党校。
◆ 落实监管企业党建进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体制、配备专职副书记、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四个百分百。
◆ 11家国企项目获9个国家级、7个省级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奖,“一企一品”打造36个国企党建“广州样板”。

 

“十四五”时期广州国资国企总体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根本,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广州国资国企成为改革创新引领者、产业升级赋能者、基础设施建设者、美好生活服务者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为广州及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1年重点工作

 

◆ 加快改革进程、释放发展潜力
◆ 发力“四新”经济,完善产业生态圈
◆ 聚焦创新驱动, 引领高质量发展
◆ 深化职能转变,提升监管效能
◆ 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 抓党建强保障,增优势促发展
(文章来源:广州国资)
 

 

4、国资布局优化

 

  中央层面:两大“世界500强”央企联合重组

 
3月31日,国资委网站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据了解,新设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整体划入新公司。新公司员工将达22万余人。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世界500强的央企重组之后,将形成一家资产过万亿的巨无霸公司。
 
据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目前官网上表述,中化集团设有能源、化工、农业、地产和金融五大事业部,是领先的石油和化工产业综合运营商、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和现代农业服务一体化运营企业,并在城市开发运营和非银行金融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而中国化工集团是一家专业的化工公司,有化工新材料及特种化学品、农用化学品、石油加工及炼化产品、橡胶轮胎、化工装备和科研设计6个业务板块。
 
组建后的新公司业务范围覆盖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基础化工、环境科学、轮胎橡胶、机械装备、城市运营、产业金融等八大领域。
 
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支柱性行业,是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部门。世界化学工业具有产业集中度高、规模效应突出、大企业主导等特点。近年来,国际化工巨头纷纷推动重组整合(如拜耳和孟山都合并,陶氏和杜邦合并),世界发达经济体均拥有大型综合性化工企业,在化学基础研发、新产品创制、产业链价值创造等方面发挥重要龙头作用。
 
中国是世界化工大国,但市场主体较分散,行业聚集效应较弱。专家表示,作为以化工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中化集团综合实力强,在化工领域具有研产销一体化优势;中国化工具有较好的化工产业基础和研发基础。此次联合重组并组建新公司,将有助于打造一家行业领先的综合性化工集团,加速化学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行业转型升级;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形成产业链的有机协同互补,增强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释放企业活力。
 
专家表示,通过两化重组打造一家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不仅有利于引领我国化学工业高质量发展,而且可以为市场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比如,在建筑、交通、新一代信息产业等应用领域,突破关键材料瓶颈,提供化工材料综合解决方案;在农业领域,提供高水平的农资与农业综合服务,推动我国农业转型升级;在化工环保业务领域,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贡献化工行业力量。
 
此外,两化重组带来的“1+1>2”协同效应也不容忽视。两化在化工新材料、农化、石油化工等业务领域的整合也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产业链的有机协同互补,整合科研资源、供应链、市场渠道,充分发挥产业、研发和运营的综合协同价值,降低整体经营成本、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文章来源:央视财经)
 

  中央层面: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实现转隶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转隶仪式
 
3月25日,国资委举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转隶仪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总结中央企业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对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暨国源公司实施转隶,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十三五”时期,国资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有关中央企业积极稳妥推进煤炭去产能和资源整合工作。共完成煤炭去产能1.19亿吨,提前超额完成1.12亿吨的目标任务;设立由中国国新、中煤集团、中国诚通、国家能源集团等4家中央企业出资的煤炭资源整合平台即国源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先后整合了国投、中国中铁等10家中央企业煤炭业务,涉及产能超2.8亿吨,资源储量630多亿吨。目前,中央企业煤炭去产能和资源整合基本完成。
 
据了解,煤炭资源的整合不仅促进了央企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也使央企煤炭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中煤集团通过接收国投、保利集团等企业煤炭资源,煤炭资源储量由300亿吨增至近600亿吨,煤炭产能由2亿吨增至3亿多吨,总资产由3100亿元增至3900亿元,在煤炭领域的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不断提升。
 
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提出,通过整合改变了中央企业煤炭资源分布散、同质化经营、重复建设的局面,实现了非煤主业中央企业有序退出煤炭行业,初步形成了专业煤炭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电煤一体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格局。国源公司作为资本运作、资产管理与专业管理有机结合的平台公司,在资产移交、财务核算、债务处置、移交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操作模式,为中央企业有效整合资源、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供了有益借鉴。
 
翁杰明要求,国源公司管理权移交后,有关企业要明确职责定位,确保完成资产划转和盘活处置等工作。中央企业要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布局结构调整和专业化整合,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力争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愿景作出更大贡献。(文章来源:国资小新)
 
 
5、区域性综改试验
 

  地方层面:宝安创建综改试验示范城区

 
宝安区创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城区动员大会
 
3月10日,宝安区召开了创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城区动员大会。会议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落实国家批复的《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综改试验向区属国资国企覆盖延伸,努力打造全国县区级国资国企改革示范样本。会议发布并解读了《深圳市宝安区创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城区实施方案(2020-2022年)》,对标先行示范要求,吹响区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冲锋号。
 
根据《实施方案》,宝安将推进实施7个方面29项举措。包括优化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全面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管理体制、系统优化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合作模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前两个方面均提出5项措施,监管方面提出了6项措施,一定程度上表明优化国资国企战略布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转变国资国企监管方式是宝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
 
同时《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计划、强化政策保障、营造改革氛围等四项保障机制,要求区直管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改革目标、方式、措施、线路图和时间表;区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企业领导人员配备、项目支持、商事变更等配套支持政策,保障和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加大宣贯力度,形成社会各界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广泛共识,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到2022年,宝安计划基本实现全区国资国企“布局合理、机制优化、活力激发、监管到位”的改革发展目标。
 
《方案》还提出了五个具体目标:
 

1.国有资本布局更加合理区直管企业业务板块集聚到以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营保障为基石、以服务产业升级发展为主线的“两基石一主线”关键优势领域。

2.区属国资竞争力更加突出区属国企总资产达到50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年增长达到25%,培育1家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等。

3.国资监管运营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立。

4.区属国企服务大局功能更加彰显新增产业空间45万平方米以上,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区内重点产业、核心企业和关键领域30亿元。

5.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等。

 
这个数字还会继续增长。根据宝安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宝安区以国有经济更强更优、国有资本功能布局显著优化、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和服务城市发展大局水平全面提升为目标。到“十四五”期末发展,区属国企总资产将突破800亿元,净资产达到460亿元,全年营收200亿元以上,利润总额超过3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5%以上。
 
近五年来宝安国企经济总量效益大幅跃升,2020年底总资产397.6亿元、净资产288.8亿元,对比2015年底分别增长383.6%、356.9%,在全市12个区级(含前海管理局)国资系统中,宝安区属企业账面总资产、利润总额均排名第四。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创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城区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宝安计划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区国资国企“布局合理、机制优化、活力激发、监管到位”的改革发展目标,业务板块集聚到以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营保障为基石、以服务产业升级发展为主线的“两基石一主线”关键优势领域,总资产达到50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年增长达到25%。(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国资、滨海宝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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