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依据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的相关要求,协助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申请入库项目的立项必要性、项目(任务)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任务)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进行评审,出具项目入库意见、项目目标设立建议及匹配预算参考;促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和规范高效执行。
为促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和规范高效执行,规范预算项目的提前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排序优选等工作,广东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 要求,省级预算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的,不得纳入预算编制。
为响应《办法》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禅城区明确了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要求: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库是区级预算编制的重要基础,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编制。开展评审论证工作,是筛选项目入库的重要手段。本次入库评审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评审督促预算单位在申报项目(任务)时明确绩效目标,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为后续项目实施奠定基础,最终使财政资金能高效地发挥作用,为禅城区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服务。
1、入库评审综合意见书(部门业务经费);
2、入库评审综合意见书(专项资金);
3、入库评审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