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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国资国企改革政策与实践动态

 

作者:博尔森咨询研究院

来源:博尔森商业评论(zhongdareview)

 

       博尔森咨询对2021年1月中央层面及地方层面国资国企改革政策与实践动态进行了梳理。

       政策方面,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进一步丰富国企改革的“政策包”和“工具箱”;上海市国资委制定《估值报告审核指引(试行)》,规范估值报告的审核和使用。

       实践方面,中央及各地方纷纷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央企将聚焦八方面重点任务,混改、上市、重组等举措将是今年地方国企改革重头戏,同时,各地区国资国企在国有资本运营、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果。

 

 

一、政策方面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

 

  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国有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近日,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指导“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率先推进相关工作,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操作指引》共分为八个部分:

 

一是基本概念和应用原则,明确了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的基本概念,提出应把握战略引领、市场导向、增量激励的原则。

 

二是适用条件和工作职责,一般在符合条件的商业一类企业开展,明确了“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及其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等不同主体在相关工作中的职责。

 

三是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制定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兑现方案》和实施兑现。

 

四是确定激励对象相关环节操作要点,重点激励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重要影响的核心骨干人才。

 

五是设定目标利润相关环节操作要点,明确了设定目标利润“四个不低于”的标准。

 

六是确定超额利润分享额相关环节操作要点,明确了确定超额利润时一般应考虑剔除的影响因素以及分享比例,重点向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和关键科研岗位倾斜。

 

七是实施兑现相关环节操作要点,超额利润分享额在工资总额中列支,一般采用递延方式予以兑现,明确了不得继续参与超额利润分享兑现的6种情形以及企业应终止实施的5种情形。

 

八是监督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对建立健全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监督体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新闻来源:国务院国资委)

 

●  相关解读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均为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并组织开展的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参与企业进行动态调整。截至去年底,共有452户央企所属企业和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入围“双百企业”名单,209户国有科技型企业入选“科改示范企业”名单。

 

该操作指引指出,要鼓励商业一类“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含其所属各级子企业),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参考本操作指引,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该操作指引印发前,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在本企业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的,可以按照“孰优”原则参考该操作指引完善相关工作。

 

该操作指引所称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是指企业综合考虑战略规划、业绩考核指标、历史经营数据和本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合理设定目标利润,并以企业实际利润超出目标利润的部分作为超额利润,按约定比例提取超额利润分享额,分配给激励对象的一种中长期激励方式。其中,目标利润是指企业为特定年度设定的预期利润值。根据操作指引,超额利润分享额在工资总额中列支,一般采用递延方式予以兑现。

 

企业在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时,一般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战略引领企业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应以企业实现战略规划为目标,避免追求短期效应。

二是市场导向超额利润分享机制要以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体现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原则。

三是增量激励。企业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应以创造利润增量为基础,以增量价值分配为核心,实现有效激励。

 

2019年10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企改革“设计图”和“施工图”,陆续印发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进一步丰富国企改革的“政策包”和“工具箱”。这种务实而接地气的工作方法,为广大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操作规范,促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新闻来源:新华社、国资小新)

 

上海市国资委研究制定《估值报告审核指引(试行)》

 

为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监管,规范估值报告的审核和使用,提高估值报告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强化对出具估值报告估值机构的质量管控,上海市国资委制定《估值报告审核指引(试行)》(沪国资委评估〔2020〕413号)。

 

●《指引》制定的背景

 

目前,估值报告已在创投企业、境外并购和上市公司开展应用,但各类监管政策对估值工作程序和估值报告内容缺乏规范性要求;为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监管,规范估值报告的审核和使用,需要对估值程序规范、估值报告要件、估值方法适用和估值机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估值报告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指引》的主要内容

 

《指引》共分六章,33条,以及1个附件,依次为总则、估值程序审核、估值报告审核、估值方法审核、估值机构选聘审核及附则,另附估值方法选择参考作为附件

 

(一)总则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资产评估行业相关准则,制定《指引》;估值报告审核应遵循评估准则的相关基本原则,并在估值程序、估值报告和估值方法方面提出差异化审核要求。

 

(二)估值程序审核

明确了估值工作应执行的程序及相应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明确估值基本事项、编制估值工作计划、尽职调查和资料勘验、估值测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估值报告、整理归集估值档案等六项基本程序。

 

(三)估值报告审核

明确了估值报告应包含标题、文号、目录、摘要、正文及附件等基本要素,并对报告要件的格式、内容等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

 

(四)估值方法审核

强调了估值方法适用性的要求,估值过程中应根据估值目的、估值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的特性,选择恰当、适用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估值方法可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五)估值机构选聘审核

对监管企业在估值机构选聘、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完善选聘机制、建立估值机构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执业质量评价等。

 

(六)附则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委托监管单位、区国资委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七)附件:估值方法选择参考

作为在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的企业估值过程中,估值方法适用的选择参考,并对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互联网、文化创意等创新领域,以及境外投资并购过程中主要适用的估值方法,进行展开说明和介绍。(新闻来源:上海市国资委)

 

上海市国资委研究制定《估值报告审核指引(试行)》

 

 

二、实践方面
 
 

重点工作部署

 

  中央层面:国资委明确央企2021年八方面重点任务

 

从国资委获悉,国资委正组织开展国资央企“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将综合考虑发展机遇、优势和挑战,推动国资央企不断聚焦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科技自立自强展现新作为、国有经济布局实现新优化、国资国企改革取得新突破、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得到新加强等五方面的任务目标,努力打造一批行业产业龙头企业、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企业、一批“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一批基础保障骨干企业。

 

“‘十四五’时期,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要迈上新台阶。”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指出,为更好引导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2021年中央企业主要经营目标在去年框架基础上新增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形成两利四率指标体系。

 

其中,“两利”指标为利润总额力争与净利润同步增长,其提出的主要考虑是中央企业效益增长要与国家宏观经济增速相匹配,同时为企业夯实资产质量、补齐发展短板、更好蓄能增势留出空间。“四率”指标为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其提出的主要考虑是持续推动经营效率和发展质量的边际改善,夯实防风险基础,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国资委已明确央企2021年八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发挥优势带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二是力推科技创新、抓好人才机制两个关键点;三是抓紧抓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确保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四是着力打造提质增效升级版;五是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六是加强金融业务管理;七是提高国资监管效能、加大国资监督工作力度;八是主动服务和支撑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新闻来源:证券日报、经济日报)

 

  中央层面:力争到年底完成三年改革任务的70%以上

 

1月27日,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强调按照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紧盯重点问题攻坚克难,力争到年底完成三年改革任务的70%以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要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军令状”制度,落实到人。要明确节点任务,量化考核,按时完成。要鼓励基层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宣传国企成功改革经验,引导好舆论和社会预期。

 

“2021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主要任务能否落地、是否见效直接决定着2022年能否全面实现预期目标。”郝鹏强调,新的一年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更加聚焦重点任务,更加注重激发活力,更加突出基层创新。

 

据了解,2021年,的重点任务包括,聚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制度性基础性改革发力攻坚,聚焦厘清治理主体职责边界、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混合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商业类企业的公益类业务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等重点难点问题力求突破,聚焦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厂办大集体改革等收尾性工作确保圆满完成。

 

为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2021年国资委将通过在线督办系统加强督导推动,并将三年行动的落实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中央企业将逐条对照任务要求,抓紧抓实,确保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新闻来源:经济日报、证券时报

 

  地方层面:地方国企改革加快施工,三大重头戏将上演

 

多地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加快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已成今年地方国资改革的首要任务,混改、上市、重组等举措是今年重头戏。

 

从各地公布的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来看,作为国企改革重要突破口的混改,已步入提速升级新阶段。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要着眼于培育一批世界一流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激励制度建设。河南省提出,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探索设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重点在省属企业二、三级层面培育一批优质混改企业。

 

按照国资委的要求,推动国企上市,加大包括混改在内的各种改革力度成为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山西省提出,2021年要坚定不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开展企业质量管理年活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流动性管理,提高企业资本回报率。加大资产证券化力度,支持培育企业上市

 

从各地政府工作报告来看,新一轮国企并购重组浪潮已起。陕西省提出,将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打造富有竞争力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河南省提出,2021年将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新闻来源:中国证券报

 

国有资本运营

 

  中央层面:总规模达2000亿元的混改基金落地

 

12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资委委托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简称“混改基金”)在上海揭牌成立。

 

据悉,中国国有企业混改基金是继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之后,国资委委托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起设立的第三只国家级基金。该基金总规模2000亿元,首期募资707亿元,通过市场化运作,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推动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提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质量和效果。(新闻来源:新浪网

 

  地方层面:上海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出炉,新增10家左右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近期上海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培育一批符合国家战略、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建立上市资源后备库,新增10家左右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推动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企业集团基本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重要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实施“二次混改”;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也将适时引入具有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还将建立企业集团及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水平分析评价机制,推动上市公司提高发展质量。

 

对于目前上海国资储备的上市资源,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目前已经有2家上海地方国企进入科创板IPO排队通道,并有多家国资规划上市计划。

 

2020年11月19日,上海电气旗下的核心资产之一——上海电气风电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审核,这是地方国资首单分拆过会的案例。通过本次分拆,上海电气将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更好地服务高端装备产业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电气风电将依托上交所科创板平台独立融资,实现主营业务的做大做强。另一家在科创板排队的上海地方国资是和辉光电。

 

2020年8月26日,上交所受理了和辉光电的科创板上市申请;9月11日,其科创板IPO项目动态更新为“已询问”。此外,上海证监局公布的上市辅导备案信息显示,SMG旗下数字视觉科技公司——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进行上市辅导工作,准备开启上市进程。(新闻来源:上海发布、国务院国资委、21世纪经济报

 

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转型

 

  中央层面:中国华能融入发展新格局,做坚定的数字化转型践行者

 

中国华能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国内外对标、专业态势分析等,洞察公司数字化转型愿景,确定数字化转型方向,制定数字化转型路径和重点项目,形成华能数字化转型专项规划,明确“3+1”的转型方向。

 

一是生产数字化转型。融入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成熟技术,推进智能生产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电力、煤炭、交通运输、金融等数字化,保持核心产业竞争优势,促进基于数据的跨区域、分布式生产及运营,实现生产“智能化”,全面提升集团竞争力。

 

二是管理数字化转型。推进ERP、人力资源、财务、营销、风控等业务全面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各管理系统融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实现集团业务管理流程的数字化全覆盖,共享数字化管理价值,实现管理“精益化”。

 

三是决策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业务运营分析洞察和机器学习模型,自动对业务过程提出建议或作出行动,提升公司决策的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全面优化辅助决策能力。依托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建设,通过异构计算、知识计算、社会计算、可视化等方法,打造精细化的数据管理看板、全员数据赋能系统和全方位的数据决策支持。构建自适应、自寻优的数字化决策能力。在此基础上,扩展到火电、水电等领域,实现电力生产经营决策“科学化”。

 

四是构建数字化生态。构建合作共赢数字化生态体系。吸纳市场、技术、知识、关系、资金、服务等方面资源,开展广泛的跨界联系,实现资源动态重组,打造生态运营平台,不断推进数字化生态建设。通过智慧电厂、智慧矿山、智链物流中心、燃料一体化管控、数字化财务等业务领域的数字化整合,实现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面连接,推动实现智能感知、网络协同、敏捷响应、高效决策、动态优化,形成“创新型”生态。(新闻来源:国资委

 

  地方层面:广州市国资委发布智慧国资整体规划蓝图,加速推动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

 

2月1日,广州市国资委智慧国资系统发布暨广州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创新联盟启动仪式在广电运通产业园举行。智慧国资系统上线及成立国企数字化转型创新联盟,是广州国资系统改革创新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全面推动全市国资国企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的再部署。

 

广州市国资委将继续围绕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需求,建设完善高质量的在线监管系统,大力培育数字化的经济新业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快速融合发展,助力“十四五”时期广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贡献广州国企更大的力量。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加快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自2017年起,广州市国资委谋划和研发智慧国资系统,服务于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系统规划“一云一网、一中心一平台”(一云:国资国企混合云;一网:国资国企专网;一中心:国资国企数据中心;一平台:智慧国资大数据监管平台),构建国资国企监管大格局。系统的建设由国资委专责小组牵头,联合广州无线电集团,以无线电集团旗下广电运通以广电鲲鹏服务器为算力基础,以aiCore人工智能大数据为技术底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完成。

 

在活动上27家市属国企签署启动建立“广州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创新联盟”。联盟在市国资委的支持下,由无线电集团牵头,联合市属国有企业成立。

 

无线电集团总经理黄跃珍介绍,联盟将以“聚合资源,互利共享,引领创新,聚焦核心,推动广州数据中心建设,领跑国家新基建发展”为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以市属国有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驱动,搭建政产学研用合作平台,聚焦国资国企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广州国资国企数字化产业生态,以数字驱动国资国企改革和创新,促进市属企业之间的合作共赢和战略合作,为国企数字化转型发展释能,为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赋能。(新闻来源:广州市国资委

 

激励约束机制

 

  中央层面:科研投入视同利润,央企业绩考核机制将有重大变化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资委将把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突破列入央企业绩考核范围,把央企的科研投入视同利润进行考核;对重大项目、创新项目、创新团队给予工资总额单列。

 

彭华岗还表示,推动央企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加大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力度;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大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入到科技创新方面。

 

据了解,提升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相关指导意见正在研究制定,研发投入强度、扩大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等被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科技体制改革也将积极推进,在激励、选人用人等方面实现突破。

 

国资委主任郝鹏在去年底召开的央企负责人会议上强调,2021年要紧紧抓住人才和机制两个关键点,以更大力度提升中央企业创新能力,做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他表示,国资委下一步将注重落实此前出台的科技创新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军令状”制度和“揭榜挂帅”等机制,系统推进央企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建设,赋予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更大自主权。

 

今年1月7日,科技部、国资委举行会商会议,签订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支持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双方商定,紧紧围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促进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在科技创新政策引导与规划设计、参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促进重大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创业等方面深化战略合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以更有力的举措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水平。(新闻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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