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12月27日印发的《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科改示范行动”方案)提出“重点推动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科技型子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探索创新、取得突破,以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一时间文件解读和申报方案撰写成为当前讨论热点。
虽然企业争取改革政策支持的热情较高,但争取政策支持并非政策的本意,真正落实改革举措、激活企业发展活力才是改革文件的最终目的。
在摸索着改革的过程中,因企业基础、文件理解等的限制,落地实践面临重重阻碍。
为帮助企业更好把握行动方案要点,真正落地改革措施,博尔森咨询将运用丰富的改革实践经验,剖析方案实践过程中的要点、难点,让科改示范行动方案从纸上文件更好地走向落地实践。
科改示范行动方案主要思想:突出增量,一企一策,重在落地
本轮国资国企改革从“1+N”顶层政策设计,到“双百行动”,再到科改示范行动方案,其主要目的都是希望每一试点企业根据自身战略目标和所面临的市场化改革核心问题,一企一策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布局增量、布局长远,在十四五期间归本溯源、回归主业的同时,真正实现在竞争领域、科技领域做大做强做优。
因此,无论是“五突破一加强”还是科技型企业五大行动内容,其本质不是申报试点的操作手册或说明书,企业不能直接照搬套用文件,而是要根据政策精神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凸显企业改革特色和亮点,结合企业实际,创造性地落实。
正因如此,博尔森咨询结合过往“双百行动”、科技型企业改革以及国资国企改革实践,认为本次科改示范行动方案五方面内容的重点不仅仅是撰写行动方案或报台账,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主要矛盾点,根据文件精神,结合企业战略,落地改革方案。
为实现此目的,博尔森咨询从混改及专项行动计划的五方面内容出发,针对改革中的矛盾点设计了九大模块解决方案: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治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中长期激励机制、人才发展、数字化以及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
企业在制定改革方案之初,必须静下心思考未来3-5年的目标是什么,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哪里,未来可做大做强甚至上市的业态是什么,这些业态该怎么做,改革的要点是什么等核心问题。
只有明确战略目标,清晰当前发展中的核心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确定发展战略,才能在改革中保持初心,不偏离企业发展的航向,因此问题导向下的企业战略梳理与规划是做好此次科改示范行动方案的最重要的基础。
大湾区某产业投资集团作为区域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从发展实际和实业需求出发,对金融板块提出了“金融为器”的发展思路,确定未来该板块的改革目的、要求。
◆ 模块一:混合所有制改革
虽然此次科改示范行动方案未提及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基于对大股东的利益诉求及企业实际成长、战略目标达成的考虑,尤其是具有上市目标的科技型企业,混改对于放大国有资本、开拓市场、对接资本市场、员工持股、转换经营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博尔森咨询认为混改和科技型企业改革是一脉相承的,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核心举措,也是真正落实科改示范行动方案非常有力的手段,应从改革实际出发,对需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科技型企业,适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但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一刀切、拉郎配,而应按照宜混则混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结合目标导向,突出增量改革,以转变体制机制、放大国有资本、激发企业活力。
公司治理是五大行动方案的前提,核心要点是进一步激发经营层的经营自主权。
要真正实现经营层的经营自主权,绝不是形式上的“一委三会一层”,而是通过“一份章程”(企业章程)和“一张清单”(治理主体权责清单),以及外部董事、外部监事等制度建设,真正实现实质上的“一委三会一层”结构,明确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真正落实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考核和薪酬决策权、职工工资分配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职权。
建立起充分授权、运作高效的治理机制,保障经营层的经营自主权。
结合授权放权情况,广州市某国企依据公司章程及“三重一大”制度,设计权责清单,以建立充分授权、运作高效的治理机制。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不是单纯推动“一书(经营业绩责任书)一协议(岗位聘任协议)”的重新签订,其核心是推动差异化岗位管理、个性化绩效考核、强化刚性兑现,真正实现高级管理者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岗位说明书不是传统的一刀切模式,而是根据岗位特征体现差异化。
考核以定量为主,差异化设计考核内容,强化刚性考核。
同时强调刚性兑现,未达成目标要真正兑现降薪酬、降级、解聘等约定,真正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由于行业发展的特殊性,更需要结合科技型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发展阶段以及对生产要素的依赖程度等情况,设计个性化的绩效考核体系。